轉載自:
原載於:台灣《藝外》十月號
原載於:台灣《藝外》十月號
藝術自救,以油街實現為例(圖、文:阿三)
社會與政治氣候的轉變,有形無相地左右各界別的發展與內在規律。雞蛋與高牆這比喻,除勾勒當下香港權力對峙局面外,也凸顯制度邊界、機器(apparatus)運作法則及其背後意圖。官方博物館、民間自組藝術團體、商業畫廊及官方或商業慈善基金,是構成藝術生態的重要部分。然而,近年學院畢業生及投入文化事業人數大增,他們對藝術的理解及創作的形式均有別於過去在工作室埋頭苦幹然後辦展覽的形式。走進社區、混入人群、放輕或摒棄「藝術家」之名,擺脫制度的干預,繼而開闢自家天地,是正湧現的藝術方案。
由社區╱藝術空間「活化廳」創辦人之一的李俊峰策劃的展覽《假如(在一起)》,是「油街實現」實驗性策展計劃「火花!」其中一個展覽。該展覽分兩部分:一是「『每個人做一點』個案考察」,包括《社區耕種計劃》、《人民足球》、《週街展》、《油街社區放映棚》、《吞拿魚獎》及《百呎公園》,六個曾經或繼續策劃的獨立計劃紀錄;另一是因這次展覽而做的「『微型部署』藝術家回應創作」,包括《假如(死在香港)》、《發生過》及《有商有量 實現油街》。各參展單位由李俊峰邀請,但他的策展文章〈自己藝術自己救〉強調「從『自發∕自主∕自救』到『共生∕共治∕共活』」(From “self-survival” toward “co-existence”)理念,滿有去權力核心的「合作社」意味,彼此關係「沒有等級從屬,各人均為平等參與,藉著商討達成共識共同追求轉變的期許。」
界線劃定與並存
展覽英文名稱「Can We Live (Together)」清晰表明容許多元主體共同存在的期許,「主動、自發地連結起來,相互協作共同實踐理念的生存狀態」。理念指向多面,卻不禁教人聯想到香港地產霸權長駒直進蓋建的單一經濟模式,與市區重建摧毁原有生活空間的暴力。然而,《油街社區放映棚》的何穎雅引述Barnaby Drabble想法,指出「要達到自發組織,意味著一個會自我反省的主體要重新定下界線」,並反思參與該展覽時,何謂「我們」及如何組織?這暗示儘管多自由自主,劃界仍必要,亦無可避免重新釐定遊戲規則。
《吞拿魚獎》(Tuna Prize)是香港浸會大學視覺藝術院畢業展由舊生自組頒發的獎項,其名概念源自英國「泰納獎」(Turner Prize)。「How to become a Tuna?」打正旗號討論藝術圈光怪陸離的標準與心態。尚未畢業已籌謀生存之道,洞悉「某種風格可以打入某個市場、某類主題會大受歡迎」,甚至自覺不自覺地因應市場需求生產作品。弔詭的是,該獎海報設計者鄭婷婷卻明白「有例可循、有法可依是既方便且幸福的,但似乎同時引導我們走進一個個框架中。」
發現機制,非你死我亡的抗爭,光破壞沒建設到頭來全是輸家。李俊峰以有機種植野地比喻「在一起」狀態,「生產者向自己負責,生產自己所需,並與成員共享。」主流建制卻像企業式經營的藝術工廠,「講求結果的準確性、過程需一定控制、生產者層層分工,擔當不同職責,以保持運作效率。」兩種生產方式各有利弊,他不主張排拒任何一方。「然而現實狀況卻是,自主的土壤平台正逐步減少,由資本或體制背後推導的生產方式卻愈來愈多。」油街實現,正是體制的一部分。
如何實現油街?
「油街實現」屬官方場地,強調「實驗室」與「共創社」概念,主動建立平台「連結人與社區」,其氣度肯定較同類場地寬容,為鬆動官方機制一扇窗。然而,油街實現前身為皇家遊艇會,旁有物料供應處大樓。政府於上世紀九十年代租出供應處,文化藝術團體旋即遷入,並在十四個月駐留期間籌辦活動逾二百次。「油街藝術村」之名不脛而走,是香港藝術空間發展重要一頁,不過,政府最終以違反租約理由關閉油街。十五年後,油街藝術村變成油街實現,當年被迫遷的其中一個藝團藝術公社已不復存在。
是次參展人十分清楚這糾結關係,「如今我們被邀回來,少了自發性,卻更像被用作政府和社區的中間人,讓社區能夠在共同生活這個問題中找到核心。若果我聽起來有點失落,那是因為事到如今,我只能抱著一些象徵性的演繹參與其中。」《發生過》正是邀請臨時演員體驗油街,《假如(死在香港)》則是重放藝術公社為油街曾屬北角殯儀館停屍間一事實而辦的展覽紀錄。誠然,現況弔詭得如市建局迫走老街坊,拆毁原有社區後,大規模邀請藝團來搞社區藝術,「究竟最終是為了提昇城市的文化素養,還是培養藝術地產項目的消費者?」
比展覽更為好看的展覽附屬出版物《一起毛》,指出文化藝術變成社區「仕紳化」(gentrification)幫凶的危機。所謂的開放參與,由市民提供意見,會否就是戲謔政府宣傳短片形式的《有商有量 實現油街》的虛情假意?梁志剛《社區耕種計劃》與盧樂謙《人民足球》緊扣社區,成功而踏實地讓街坊樂在其中。到底,是藝術(家)需要社區,還是社區需要藝術(家)?當藝術家一廂情願地如《週街展》四處擺放藝術品,會不會比不上種一點水果來得實際,及在街頭踢一場球賽來得盡興?